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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住宅小区私人私自收电动车停车费合理吗
来信时间:
2022-11-20 23:15:31
来信内容:
您好!我是盘龙区拓东街道东风巷121号昆明饭店职工宿舍的住户,我发现好像小区里没有物业,有两个住在进门的矮平房里被叫做门卫的人,专门收取小区内电动车停车费每车每月60,此外还会收取存放的快递,不论大小都是一元钱一个,扫的都是私人微信收款码。我的问题有三,第一,昆明饭店职工宿舍东风巷是否有物业,若没有,门卫的收费是否合理;第二,住宅小区停车的收费标准是什么,我真的觉得开电动车的人收入水平有限,每月六十的收费是否偏高;第三,如果是物业,收取存放的快递费是否合理,如果不是物业,收取快递费是否合理。我的问题完毕,请领导百忙之中抽空回答一下,万分感谢,主领导工作顺利,祝昆明发展越来越好!
受理情况
受理单位:
昆明市发改委
受理时间:
2022-11-21 16:33:58
回复内容:
杨春兰同志: 您好! 您沙巴体育平台_沙巴体育滚球-【app*官网】:盘龙区拓东街道东风巷121号昆明饭店职工宿舍电动自行车停车费和快递寄存费收取的相关问题留言收悉。经沙巴体育平台_沙巴体育滚球-【app*官网】工作人员与您电话联系核实相关情况,现结合沙巴体育平台_沙巴体育滚球-【app*官网】职能向您答复如下: 一、根据《云南省定价目录》,电动自行车停车费和快递寄存费不在政府定价范围内,实行市场调节价。 二、住宅小区内利用公共区域提供服务并收取电动自行车停车费和快递寄存费,经营者应与业主协商确定服务事项和收费标准,按协议提供服务、收取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