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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设机构

[ 发布时间:2023-05-04 09:35 来源: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政务的综合协调工作。制定机关工作制度。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保密、档案、会务、接待等工作。负责分解、督查督办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牵头负责机关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牵头负责信访工作。负责机关办公设备配备和车辆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政府采购、资产管理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

电话:0871-63135205、63135230、63963097

二、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处)

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负责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法律顾问有关事务。协同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承担集中行政许可审批核准有关工作。

电话:0871-63173335

三、发展战略和规划处

提出全市重大发展战略、经济结构调整政策和重大生产力布局建议,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全市发展规划。承担统一规划体系建设工作,统筹衔接市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发展规划。统筹规划编制立项。提出新型城镇化战略、规划和城乡融合发展政策建议。

电话:0871-63135199

四、国民经济综合处

组织拟订和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主要预期目标。负责全市经济监测分析、预测预警,提出政策措施建议。研究总量平衡,提出宏观调控目标和政策取向及调控建议,开展重大政策预研和预评估。提出全市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建议。提出全市经济安全、资源安全、重要商品平衡有关政策建议。组织研究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配合开展经济安全、资源安全有关工作。牵头起草重要文稿。负责经济领域新闻宣传工作。

电话:0871-63135295

五、体制改革综合处

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及上级部门安排的专项改革方案。配合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和垄断行业改革。研究提出完善产权制度、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建议。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电话:0871-63112943

六、固定资产投资处

编制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统筹开展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分析监测、预测和预警,协调解决投资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建议。提出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措施建议。指导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前期工作,安排前期工作经费。负责编制市级重点项目年度计划。统筹协调重大项目推进工作。引导民间投资的方向,按分工组织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PPP)合作。严格依法审批涉及消防安全和反恐怖相关基础设施建设的立项服务工作。编制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计划和项目审批管理。

电话:0871-63155188

七、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处(招商服务办)

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发展战略、规划及有关政策建议,按照规定权限审核重大项目。配合做好全口径外债管理有关工作。按照规定权限组织拟订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外国政府贷款、本外币国际商业贷款(含境外发债)规划。提出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修订建议。负责沙巴体育平台_沙巴体育滚球-【app*官网】招商引资工作。

电话:0871-63179991

八、地区经济处

推进全市重点流域综合治理和流域经济发展,负责组织沙巴体育平台_沙巴体育滚球-【app*官网】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推进县域经济发展等有关工作。承担东川转型升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承担区域发展、市区融合工作。

电话:0871-63137768

九、易地扶贫搬迁处

拟订易地扶贫搬迁、以工代赈有关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并统筹协调实施。负责昆明市易地搬迁脱贫攻坚分指挥部办公室具体工作。

电话:0871-63160115

十、辐射中心办(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负责协调推进昆明市“一带一路”、辐射中心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一带一路”、辐射中心建设重大规划、重大政策和年度工作安排,推进落实重大项目,研究解决重大问题。负责孟中印缅经济走廊、中缅经济走廊建设等合作协调机制涉及昆明市有关工作,负责泛珠三角、川滇黔等国内区域合作涉及昆明市有关工作。负责开展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建设有关工作。

电话:0871-63965591

十一、农村经济处

提出农村经济和生态修复与建设发展战略及有关政策建议,协调有关重大问题。衔接平衡农业、林业、草原、水利、气象、生态及有关农村基础设施等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承担沙巴体育平台_沙巴体育滚球-【app*官网】生态安全有关工作。

电话:0871-63135554

十二、基础设施发展处(昆明市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统筹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与全市发展规划衔接平衡。综合分析交通运输运行状况,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提出统筹综合交通发展有关政策建议。提出重大基础设施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推动实施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承担昆明市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电话:0871-63128957

十三、产业发展处

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统筹衔接工业发展规划。拟订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协调推进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工业重大项目和有关产业基地建设。落实省级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拟订并协调实施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承担市“188”重点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电话:0871-63135200

十四、创新和高技术发展处

组织拟订推进创新创业和高技术发展的规划、政策,推进创新创业示范基地和企业创新能力建设。提出全市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政策建议,推动技术创新和有关高新技术产业化,组织实施重大示范工程。统筹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推动新材料产业的培育和发展,协调实施重点计划及项目。统筹推进“数字昆明”建设。作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产业领军人才培养和申报工作。

电话0871-63969925

十五、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处(生态文明建设处)

组织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绿色发展有关战略、规划和政策,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承担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有关工作。拟订并协调实施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循环经济政策规划,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并组织实施。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协调重大节能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对生态文明建设的相关部署和工作要求,组织编制生态文明建设相关配套政策,完善生态建设与保护长效机制,开展生态安全、生态产业发展等重大课题研究,牵头组织生态文明建设相关督查和考核工作。

电话:0871-63139033 63936870

十六、社会发展处

综合提出并协调实施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协调社会事业和产业发展政策及改革的重大问题。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拟订人口发展和人口战略、规划和政策。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规划和政策建议,统筹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及有关体制改革。提出并协调实施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及扩大居民消费的有关政策措施。负责按照规定权限对社会事业财政性投资项目进行审批,申报和下达中央、省社会事业专项资金,对有关核准事项进行转报。

电话:0871-63969109

十七、经济贸易处

监测研判国内外市场及外贸形势并提出政策建议。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有关工作。提出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调控意见并协调落实。按照全省粮食、棉花、食糖等省级储备的规划和总量计划做好市本级有关工作。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协调流通体制改革有关重大问题。负责参与昆明市罂粟替代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工作。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规划和政策建议,统筹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及有关体制改革。提出并协调实施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及扩大居民消费的有关政策措施。

电话:0871-63136178

十八、财政金融和信用建设处

研究分析全市社会资金平衡和财政、金融体制改革等重大问题。参与研究财政、货币政策与发展规划、产业和区域政策协调发展并提出有关建议。提出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按照规定权限负责非上市公司企业(公司)债券监督管理。组织拟订促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发展的政策措施,推进创业投资和产业投资基金发展与制度建设。统筹推进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承担昆明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债务、企业债发行、基金、金融、融资等有关工作。

电话:0871-63966072

十九、价格调控监测处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重大价格改革政策、方案。研究提出市级价格调控政策措施建议。负责价格运行分析,提出价格总水平控制目标和实施价格干预措施的建议。负责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监测分析。贯彻执行价格认定政策和制度,受理市纪委市监委、司法及行政机关提出的涉纪涉案物品的价格认定;对县(市)区纪委监委、司法及行政机关提出的价格认定复核事项进行复核。

电话:0871-63136111

二十、价格收费管理处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颁布的价格、收费法律、法规和政策。按照国家和省价格定价目录及价格管理权限,拟订由市级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收费标准。指导县(市)区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开展商品和服务价格管理。参与重要项目建设的可行性研究,提出有关价格建议。负责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统计工作。协调重大价格争议、重大收费纠纷。

电话:0871-63123547

二十一、成本调查监审处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成本调查、成本监审的工作制度、规则。贯彻落实政府定价成本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组织实施政府定价成本信息公开。指导县(市)区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开展成本调查监审工作。组织实施重要农产品成本调查,负责市级定价垄断行业、公用事业和公益服务价格成本监审。负责重要农产品成本调查和政府定价成本监审工作的培训。

电话:0871-63138995

二十二、电力处

组织拟订电网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电力建设项目审核工作,负责需要国家、省核准的电力建设项目的初审和申报工作。协调落实云电外送工程项目。负责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淘汰电力落后产能等工作。参与区域电力市场建设、市场化交易有关工作。协助保障电力运行安全。在昆明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及推广应用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下,负责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电话:0871-63960651

二十三、水电新能源处

拟订水电、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发展重大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承担新能源、可再生能源项目的审核管理工作,负责需国家、省核准的新能源、可再生能源项目的初审和申报工作。指导督促水电、新能源等项目有关专项验收工作。拟订能源发展和改革的政策措施。承担能源体制改革有关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和省能源体制改革方案。负责能源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协调对外能源开发利用合作。

电话:0871-63199710

二十四、石油天然气和能源安全处

拟订石油、天然气利用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石油天然气建设项目的审核工作,负责需国家、省核准的石油天然气项目的初审和申报工作。拟订天然气储备规划、政策,提出市级天然气储备、动用建议。承担油气体制改革有关工作,开展清洁油品的推广应用工作。牵头负责督促指导职责范围内能源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监督有关单位履行油气管道保护义务和能源项目安全管理职责。配合参与能源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

电话:0871-63134459

二十五、能源综合利用处

指导能源行业资源综合利用工作。协调推进能源科技装备项目,拟订实施燃料乙醇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能源行业综合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产业政策。统筹协调能源发展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负责能源重大项目与规划的衔接和协调。负责昆明市能源局能源信息公开和内部日常运转工作。

电话:0871-63166858

二十六、粮食储备处

负责全市粮食流通宏观调控,拟订全市粮食总量和品种供求平衡计划。研究提出粮食购销政策和最低收购价原则的建议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市级粮棉糖收购、销售计划并组织实施,并管理轮换计划。提出县(市、区)储备粮棉糖的规模建议,指导县(市、区)储备粮棉糖管理工作。承担市场粮油保供和粮棉糖产销合作、应急等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军粮供应政策、制度和办法并监督执行,负责落实军粮供应战备应急保障预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军粮供应有关工作。

电话:0871-63164200

二十七、物资能源储备处

拟订市级重要物资储备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健全市级重要物资储备体系的建议,研究提出市级重要物资储备规划和品种目录的建议,组织实施市级重要物资储备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制定市级救灾物资储备政策和制度,组织实施市级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拟订市级原油、成品油、天然气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的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负责市级粮食和物资储备应急救灾工作协调及对外联络,指导应急工作,组织编制市级粮食和物资储备应急突发事件总预案。牵头编制全市地震应急演练物资储备预案。

电话:0871-63161157

二十八、粮食和物资安全发展处

组织开展粮食和物资储备设施功能布局、网络体系等重大问题研究。组织编制粮食流通、加工和物资储备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以及粮食市场体系、粮食现代物流体系、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提出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中央、省级、市级投资和财政性资金投资方向、规模以及安排的建议,按照规定权限组织有关项目的资金申请、项目审核并指导实施。指导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科技创新、技术改造。制定粮食和物资储备的仓储管理政策和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电话:0871-63176400

二十九、粮食和物资监督检查处

拟订全市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监督检查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粮食和物资储备数量、质量,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制度和政策执行情况。建立健全储备责任追究机制,依法组织对重大案件查处和督查督办,配合公安机关、海关缉私部门等做好打击粮食走私工作。组织指导粮食购销活动的监督检查,承担粮食执法统计工作。承担昆明市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承担全市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承担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综合性工作。

电话:0871-63165564

三十、粮食和物资核算统计处

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粮食流通统计调查制度》,指导监督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贯彻实施会计制度和财政、金融、税收政策,协助有关部门管理政策性资金,负责储备粮以奖代补考核工作。负责对省、市各级政策性补贴进行核算和转拨。监测粮食行业经济运行,负责重要物资储备和有关储备统计及行业财务会计报表审核上报工作,监测重要物资供求变化,开展库存统计和报告工作。承担粮食购销存流通统计、社会粮油供需平衡调查、粮食市场监测预警、粮食产业经济统计、粮食收购统计、粮食仓储设施和基础建设投资统计、粮食行业机构与从业人员统计、粮食科技统计等工作。

电话:0871-63164652

三十一、评估督导处

拟订有关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制度,并组织实施。提出有关评估评价意见和改进措施建议。

电话:0871-63960418

三十二、人事处(人才发展办)

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工资福利、干部考核、队伍建设、因公出国(境)管理和干部教育培训等有关工作。作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产业领军人才培养和申报工作。

电话:0871-63193454

三十三、机关党委

负责委党组日常工作。负责委党组的组织、宣传、意识形态、统战、民族宗教工作。承担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民主生活会等组织工作。负责机关、委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和纪律检查工作。负责委系统工、青、妇工作。指导委属单位文明单位创建工作。

电话:0871-63139032

三十四、离退休人员办公室

落实离退休干部的各项政策待遇和生活待遇,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日常服务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

电话:0871-63135185

三十五、中共昆明市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秘书处

设在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接受中共昆明市委财经委员会的直接领导,承担中共昆明市委财经委员会具体工作,组织开展全市经济发展战略性、政策性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中共昆明市委财经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 提出全市经济安全、资源安全、重要商品平衡有关政策建议。组织研究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设置中共昆明市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秘书处,负责处理中共昆明市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日常事务。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中共昆明市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有关工作,接受中共昆明市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的统筹协调。

  电话:0871-63134188

           昆明市发展改革委办公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区市级行政中心3号楼3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早上9:00-12:00 下午1:0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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